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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买了就能卖

1999-05-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从5月1日起,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这是建设部近日颁布的有关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的。

这一暂行办法还规定,即使已经取得合法产权证书,但属于以下八种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出售。这其中包括: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住房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没有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等。

关于住房出售后的收益分配,暂行办法也作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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